2021年12月20日,截至21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1人被查,1人被處分,6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典型案例。
審查調查
國家電投上海發電裝置成套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李斌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國家電投集團紀檢監察組、河南省紀委監委訊息:國家電投上海發電裝置成套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李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國家電投集團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河南省平頂山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黨紀政務處分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原二級巡視員姜亞南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山東省濟寧市監委訊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山東省濟寧市監委對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原二級巡視員姜亞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姜亞南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在幹部選拔任用、崗位調整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在與行政管理物件交往中貪大錢佔小利;沉迷玩樂,長期組織或參與“帶彩頭”的麻將活動。貪慾膨脹,熱衷為私營企業主“站臺”,互相利用、各取所需,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團購房專案建設、涉稅軟體推廣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姜亞南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家稅務總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姜亞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山東省濟寧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典型案例
雲南通報6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典型案例。包括:
1.臨滄市滄源縣司法局原四級調研員萬家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吃拿卡要問題。
2.曲靖市陸良縣交警大隊原一級警長保慶違反交通違法處理規定收受“好處費”問題。
3.昭通市巧家縣茂租鎮財政所原副所長陳文武套取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問題。
4.玉溪市元江縣醫療保障局醫療保險中心原出納趙玲潔利用職務便利挪用社保醫保資金問題。
5.大理州南澗縣南澗鎮太平村黨總支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白良侵佔扶貧資金等問題。
6.德宏州芒市遮放鎮原黨委委員、武裝部原部長尚勒抗挪用疫情防控執勤點民兵伙食補助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