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觀察丨賣字生財、虛增文物價格套現……藝術豈能是腐敗的遮羞布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王丹文報道 近期,江蘇省紀委監委公佈訊息,江蘇省書畫院副院長鄭必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資料顯示,鄭必厚為知名書法家,其作品備受關注。


  記者梳理髮現,字畫、古玩等藝術品掩蓋下的腐敗並不鮮見。例如,2020年11月,中國書法家協會原副主席趙長青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其受賄金額高達人民幣2486萬餘元。再如,2020年6月,山東檢察機關依法對書法出版社原副社長郭志鴻涉嫌貪汙、受賄案提起公訴,指控其“先後利用擔任中國書法家協會分黨組祕書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字畫、古玩等藝術品的價值蘊含於藝術品自身,但也受時代、環境、喜好、評價等影響而有所升降,如果用作交易,則變動幅度更大。”浙江省文物鑑定站站長黃斌介紹說,定價主觀性強、浮動性大,讓一些人看到了可操作空間,依託於藝術品進行所謂的“安全斂財”。


  有的以出售字畫為名,行受賄之實。比如,趙長青便慣用“賣字生財”伎倆,他曾“義正辭嚴”地拒絕某老闆直接奉上的大額現金,轉而暗示對方可以購買其個人書法作品,以此掩耳盜鈴將幾十萬元賄金揣入腰包。後經權威機構鑑定,趙長青的作品並不具備相應書法價值。再如,原江蘇省鹽城市體育局黨委書記楊玉成曾將李鱓款書法、江寒汀款“花鳥畫”等字畫分別以5萬元、8萬元的價格出售給商人倪某甲,後經鑑定字畫為仿品,價值分別為1000元、3000元。而倪某甲之所以“心甘情願”地購買,正是考慮到楊玉成曾在其房地產開發等多方面給予過“關照”並希望他繼續“支援”。



  有的透過虛增文物價格,為貪汙事實“打掩護”。浙江省東陽市文廣旅體局原黨委委員、博物館原館長陳榮軍曾以30萬元價格向盧某徵集明代古花窗4片,而在簽訂協議環節卻將價格虛增至40萬元,虛增的10萬元由盧某取現後落入陳榮軍的腰包。看似是合理區間的價格浮動,實則為套取徵集款大開方便之門。此外,陳榮軍還透過將私藏甚至受賄得來的文物以他人名義進行徵集等手段實現套現。從2013年至案發,陳榮軍累計套取文物徵集款288萬餘元。



  “文博、書法、繪畫等領域都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專業壁壘造成幹部長期不輪崗交流,極易形成相互關照、相互包庇的利益共同體,導致系統性、塌方性腐敗。”浙江省東陽市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孫俊傑分析道。據介紹,除原館長陳榮軍外,原副館長徐玉曉、朱楊曉,市文保所原所長金鏘等文博系統幹部也參與到這場背靠文物“發雅財”的生意中。2020年12月,四人均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而除了透過作品本身鑽營斂財,一些黨員幹部還透過為他人在展覽中入選作品、獲獎、取得入會資格等方面提供幫助獲取非法利益。此前被查的中國美術家協會原分黨組成員、副祕書長杜軍,便是透過“收人錢財、幫人獲獎”“賣會員”等手段,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31萬元。還有的把其他手握公權力的會員當“中間人”,間接實現獲利。趙長青就曾利用部分領導幹部附庸風雅的心理精心編織“關係網”,發展他們成為書協會員,再透過這些領導幹部為自己的企業老闆朋友承攬工程專案提供幫助,而自己坐地收錢。


  “字畫、古玩等藝術掩蓋下的腐敗行為隱蔽性強、危害性大,需要結合藝術領域特點創新反腐敗思路和手段。加強對主管部門領導幹部的監督和制約,在書協美協等組織內部強化黨的領導和建設,推進藝術市場管理體制改革,讓藝術迴歸高雅純淨。”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建議。


  文藝承擔著成風化人的職責,決不能沾染銅臭氣。藝術豈能是腐敗的遮羞布,反腐敗沒有禁區,必須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查處此類隱性腐敗。趙長青案發生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宣部紀檢監察組和山東省紀委監委對案件進行深入剖析,督促有關單位深入開展警示教育,進一步查詢行業性、系統性廉潔風險,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和對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中國文聯、中國書協採取措施,嚴格控制非專業出身的黨政領導幹部在中國書協主席團、理事會等兼職,並進一步改進會員管理制度,嚴格規範會員入會條件和審批程式。浙江省東陽市紀委監委針對文博系統“塌方式”腐敗問題做好以案促改,督促文廣旅體局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警示教育大會,教育引導文博系統幹部緊繃廉政之弦,並推廣“三書一函”制度,派駐紀檢監察組緊盯資金撥付等關鍵環節,開展嵌入式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