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萌娃短影片爆火,一些家長的“晒娃”模式逐漸畸形化,出現了2歲孩子吃播、還穿著尿不溼的萌娃下廚房做菜等模式。
訊息一出
引髮網友關注:
眾多網友投訴了佩琪的吃播賬號後,相關平臺表示將對其影片和賬號進行封禁。
專家表示,為了牟利“啃小”,實則是“坑娃”。
一方面,把孩子推到鏡頭前,按照指令碼“賣萌”,過度透支他們的體力精力,過度暴露隱私,極易造成心理焦慮。
另一方面,孩子過早借直播短影片等參與商業活動也會造成價值觀扭曲,形成功利思維和浮躁心態。
此外,炒作“網紅兒童”,存在諸多法律風險。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今年6月1日起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已明確規定,網路直播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路直播釋出者賬號註冊服務。
不少網友也表示
應該管管了!
文旅部:
嚴禁借“網紅兒童”牟利
文化和旅遊部近日釋出《關於加強網路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部分網路文化平臺存在“兒童邪典”內容、利用“網紅兒童”牟利等不良現象和問題,對未成年人價值觀產生錯誤影響,嚴重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意見》明確,要強化思想政治引領,包括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加強法治觀念教育、加強網路素養教育;要壓實市場主體責任,包括切實強化使用者識別、嚴格保護個人資訊、堅決阻斷有害內容、嚴禁借“網紅兒童”牟利、有效規範“金錢打賞”、持續最佳化功能設定;要加大行業監管力度,包括著力規範行政審批、研究完善監管制度、切實暢通舉報渠道、持續強化巡查執法、加大信用監管力度;要最佳化網路內容建設,包括增強正向價值引導、豐富優質內容供給;要指導加強行業自律,包括積極開展道德評議、規範網路主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