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為對抗組織審查調查,他將大部分親屬拖下了水……

  劉繼雄,漢族,1958年3月出生,1980年8月參加工作,1983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南省長沙市原郊區副區長,長沙市雨花區副區長,長沙市嶽麓區委副書記,長沙市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長沙大河西先導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長沙先導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2019年5月退休。


  2021年4月,劉繼雄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長沙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10月,劉繼雄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工作之初,一張20元購物券都要退還;隨著集團壯大,卻想從中分一杯羹


  “我自願到基層一線去,到艱苦地區去。”1980年7月,劉繼雄大學畢業,他主動向學校申請到基層工作。之後,他被分配到長沙市原郊區大託鄉,成為一名農技幹部。


  參加工作後,劉繼雄積極向黨組織靠攏,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他在入黨志願書中寫道:“我將嚴格按黨員標準要求自己,不講條件,不謀私利,全心全意為黨和人民工作。”


  入黨之初,劉繼雄嚴於律己,能自覺抵制誘惑。有一次,劉繼雄陪同領導下鄉參加某商場開業剪綵活動,收到一張20元購物券,他立即退還給了活動方。


  2008年7月,長沙市屬國有企業先導投資控股集團正式成立,劉繼雄擔任該企業董事長,這是他人生的轉折點。在他任職期間,先導投資控股集團先後參與開發了濱江、洋湖等多箇片區,推動了長沙市基礎設施建設。


  “幹成了一些事,自己也出了事。”劉繼雄說,“到先導投資控股集團工作後,我放鬆了黨性修養,不自覺沾上了不良風氣,底線防線沒有守住,最終毀掉所有。”


  隨著集團發展壯大,劉繼雄的心態也發生了變化,“看著整天圍在自己身邊的老闆一箇個發家致富,我的內心開始失衡,人生觀價值觀扭曲,有了‘我也應該從中分一杯羹’的錯誤思想。”理想信念一旦動搖,思想防線必然失守,此後,劉繼雄在形形色色的誘惑面前敗下陣來,逐漸蛻變為“兩麵人”。


  臺上他總是自我標榜“對黨忠誠、清正廉潔”,多次當眾表態“我一定帶頭遵守黨紀國法,當好廉潔從政表率”,臺下卻違紀違法、大搞腐敗,生活上極盡奢靡,擁有數臺豪車、多處豪宅,各類奢侈品數不勝數。他聲稱對重點專案建設、重大投資事項從不直接介入,也不打招呼說情,背地裡卻大搞權力尋租,接受10餘名私營企業主請託,並收受鉅額財物,尤其在他臨近退休的幾年,更是利慾薰心、毫無顧忌,甚至一次性收受賄賂上千萬元。

  
把國有企業變成“家族私企”,先後安排19名親友進入集團及下屬公司擔任要職


  “先導投資控股集團沒我不行。”做出了一定成績後,理想信念不堅的劉繼雄日益膨脹,他自詡集團“創始人”,把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將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拋到了九霄雲外,在集團“劃地而治”“另行一套”,決策隨意,搞“一言堂”,當“一霸手”。


  據辦案人員介紹,在任先導投資控股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劉繼雄無視“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的政治要求,獨斷專行、作風專橫,把民主集中制原則當作“一紙空文”,集體決策制度形同虛設,甚至很長一段時間,該集團連專門的黨委會會議記錄本都沒有,集團多筆大額對外出藉資金共計20餘億元未上黨委會研究,有的重大事項甚至連董事會都沒有召開,直接由劉繼雄個人拍板決定。



  為絕對把控集團及其下屬子公司的專案招標權,劉繼雄安排自己的“心腹”負責整個企業的招投標業務工作,方便其幕後操控。此外,他還不經過集體研究,先後安排19名親友進入集團及下屬公司擔任要職,並多次利用職務影響力為親屬承攬工程謀取利益,把國有企業變成“家族私企”。

  收受紅包禮金超千萬、違規投資所得超千萬、受賄金額超千萬、犯罪孳息超千萬

  “我年齡大了,覺得仕途已經到了‘天花板’,漸漸產生了‘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心理。”劉繼雄說,“退休後我也是要生活的,覺得自己在國企董事長的位子上,不多撈點錢就虧了。”在錯誤思想的支配下,劉繼雄大開貪慾之門,自此一發不可收拾。

  

  劉繼雄深諳弄權撈錢、看錢辦事的“規則”,作為先導投資控股集團“一把手”,他首先想到的是“搭車跟投”。2009年11月,先導投資控股集團以每股3元的價格收購某公司1300萬股股份,並全力扶持其上市。為了表示感謝,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將該公司20萬股原始股低價轉讓給劉繼雄。2010年11月,該公司上市,劉繼雄因此獲利454萬元。


  嚐到甜頭後,劉繼雄開始利用集團投資資訊跟投相關企業。“他投得很多,投資也很頻繁。直至案發,其採取‘搭車跟投’等形式,先後在10餘家先導投資控股集團的關聯企業投資共計2000萬元,非法獲利1400餘萬元。”辦案人員說。


  一邊是在資本市場操弄權力更加得心應手,一邊是退休時日漸近,劉繼雄內心“權與錢”的博弈愈加激烈。這之後,他更加膽大妄為,把手中的權力當作謀利的“私器”,變被“圍獵”為主動“出擊”,處心積慮大肆撈錢。  


  “劉繼雄是長沙市監察體制改革以來,查處的國有企業違紀違法領導幹部中級別最高、違紀問題最多、違法金額最大的,該案屬於特別典型的案例。”辦案人員介紹,該案創下多箇紀錄,即收受紅包禮金超千萬、違規投資所得超千萬、受賄金額超千萬、犯罪孳息超千萬。截至目前,劉繼雄全案追繳到位的贓款贓物已超過1億元。

 以不同親友名義投資,自己躲在幕後“玩轉規則”,為對抗審查調查,多次與人串供、讓家人轉移財物


  對黨忠誠老實,是黨章對黨員的基本要求,也是黨員的基本義務。而劉繼雄是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反面典型”。他深知其腐敗行為一旦敗露,將斷送政治生命。在僥倖心理的驅使下,他千方百計“捂蓋子”,企圖瞞天過海。


  劉繼雄作案手段隱蔽,他與妻子鄧某借用堂弟、表弟、妻表兄等10餘名親屬的身份辦理銀行賬戶存放資金,又以不同親友的名義購置房產、投資企業專案、代持股份等,自己則躲在幕後“玩轉規則”,鑽紀律規矩的空子,以此規避組織的監督,對抗審查調查。


  2013年至2014年,劉繼雄先後兩次將個人房產以明顯高於市場價賣給私營企業主吳某、高某,將收受賄賂“包裝”成合法房產交易,從中非法獲利150餘萬元。辦案人員介紹,劉繼雄假買股票、假借款、假賣房,其實質是真受賄、真貪腐。


  組織曾多次試圖挽救劉繼雄,從2019年3月開始,紀檢監察機關先後3次找其談話,給予其主動交代問題的機會。劉繼雄不僅避而不談,還想方設法打探內情。他心存僥倖,自認為能“安全著陸”,為了對抗組織審查調查,多次找行賄人串供封口,將賄賂款偽裝成“借款”“合夥投資款”,上演了編造假借條、假協議的戲碼。


  “為了對抗組織審查調查,劉繼雄將大部分親屬拖下了水。”辦案人員說,他的妻子成了“貪內助”,幫忙收受財物、轉移財產,兒子幫助將賄賂款再投資,侄女幫助轉移藏匿貴重物品,妻弟共同收受賄賂,妻表兄幫助其隱瞞財產……可以說是“一人貪腐,全家涉案”。


  “種其因者,必食其果。”劉繼雄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底線失守,公德私德俱毀,肆意踐踏黨紀國法,心無敬畏、行無所止,最終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長清)